投资用户中奖骗局致3.5万元损失
【标题】投资用户中奖骗局致3.5万元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培训学员,因参与线下活动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街面活动中收到中奖短信,被诱导添加冒充投资导师的微信。对方以教育培训为幌子,通过线下分钱活动骗取信任,随后以'资金拆分'名义要求其使用信用卡支付3.5万元,实际通过多级账户转移资金。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警方查获部分资金但未追回全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追缴损失,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未构成犯罪,且称资金已通过多级账户流转无法追回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监控视频、转账记录及活动照片,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资料。庭审中公司承认活动存在资金拆分操作,但否认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返还张某某2.8万元,其余损失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资金监测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活动与线上诈骗结合模式,应保留短信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等证据。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终止交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