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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虚假投资APP诈骗3.5万元案

【标题】老年人被虚假投资APP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遭遇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时收到陌生人递来的包裹,对方谎称中奖需缴纳手续费。随后被引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投资APP,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声称可办理高息理财业务。张某某通过扫码支付约3.5万元虚拟币后,发现APP无法提现且对方失联,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假宣传构成诈骗;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实际交易为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证据,张某某提供转账记录、APP界面截图及短信聊天记录。公司无法解释虚拟币异常流向,且未能出示与张某某的正式服务协议。仲裁员现场演示APP操作流程,确认其与正规金融平台存在明显差异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平台监管义务,判决退还全部投资款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投资理财需核实资质与平台安全性,老年人应警惕街头诱导性营销。建议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