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误转3.5万元被冒充领导诈骗
【标题】员工误转3.5万元被冒充领导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养老服务岗位,后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接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项目岗位邀约,入职后被要求通过信用卡支付养老机构运营费用。6月12日,张某某收到自称公司总经理的微信消息,称需紧急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用于医疗养老项目合作,因未核实对方身份直接操作,导致资金损失。事后发现该账户为伪造,但已错过银行紧急止付时限。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资质审核义务导致被骗,公司辩称其仅提供招聘信息,实际交易由个人操作。双方对转账行为与公司责任的关联性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招聘平台对话记录,核实公司未对岗位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张某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公司内部称呼及业务术语,公司未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要求补充资金流向凭证,确认诈骗行为与公司管理漏洞的因果关系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及时核实身份信息承担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对招聘岗位真实性负责,员工应提高身份核实意识。发现异常转账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错过止付窗口。建议企业完善员工培训制度,防范冒充领导诈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