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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资金被冻结受害者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资金被冻结受害者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李某,被推荐至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后因平台资金链断裂导致账户冻结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注册婚恋账号时,被自称金融从业者的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推荐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虚假投资平台。平台客服要求张某某进行三次充值入金操作,总计约3.5万元后,以系统升级为由要求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当张某某试图提现时,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无法联系平台负责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资金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与第三方合作投资,与公司无直接关联,且已通过社交平台完成风险提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异常资金跨境流转记录,核查聊天记录显示客服频繁使用公司名义承诺保本收益。公司提供的所谓合作方资料经鉴定为伪造,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平台异常交易时间吻合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协助转移资金的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投资协议,酌情支持部分退款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关于资金流转证据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推荐投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投资者应警惕所谓'高收益'理财项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