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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婚恋平台遇冒充领导诈骗案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遇冒充领导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用户以贷款审批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后,被自称某单位领导的账号添加为好友。对方以贷款审批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2000元并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将资金转入虚拟币账户后,对方以各种理由要求继续充值,最终通过虚假贷款审批流程骗取约3.5万元。平台在发现异常后封停涉案账号,但无法提供用户身份验证记录。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被申请人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用户身份真实性无法核实,且张某某明知对方要求验证码仍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聊天记录、微信转账凭证及虚拟币交易记录。被申请人未能提供用户身份验证材料,亦未证明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仲裁员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定平台存在管理疏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泄露验证码。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留证据,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追责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