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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被骗3.5万元冒充投资老师紧急止付

【标题】学生被骗3.5万元冒充投资老师紧急止付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投资理财为名实施诈骗,涉及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校园周边奶茶店遇到自称金融顾问的男子,声称可操作征信修复并推荐股票。该男子通过QQ冒充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导师,以'内部名额'为由诱导张某某使用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期间提供伪造的银行流水截图,谎称可确保收益,最终导致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构履约能力、脱离平台交易等欺诈行为;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未实际收取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QQ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银行流水,证明资金流向与公司关联。公司仅提供员工通讯录截图,未能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委认定证据链存在重大缺陷,但部分转账记录显示公司账户异常交易。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2.4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民事行为条款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诱导转账行为。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场景中自称金融专家的陌生人员,核实征信修复资质需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诈骗应及时申请紧急止付,但需注意保留完整证据链,避免因举证不足影响维权效果。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