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遭遇贷款专员骗局3.5万元追回难
【标题】个体户遭遇贷款专员骗局3.5万元追回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因涉嫌电信诈骗案件被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商业街被伪装成贷款专员的人员搭讪,对方谎称可办理无抵押贷款并出示伪造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工牌。通过社交平台添加联系方式后,诈骗分子以需支付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在涉案APP内操作,期间要求输入信用卡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APP已下架,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APP已下架无法核实交易真实性,且未与张某某建立劳动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的通话记录及信用卡交易流水,确认其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无劳动合同关系。涉案APP运营商证实平台已因违规被下架,但未提供直接证据证明公司参与诈骗行为。双方就交易真实性存在举证争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尽审核义务的过错,判决其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客户信息核验机制,个人应警惕陌生来电要求验证码的行为,保存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完整性与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