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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构保健品骗局受害者索赔遭拒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保健品骗局受害者索赔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涉及医疗养老项目虚假宣传。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李某以征信修复为由,声称能帮助其参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医疗养老项目,承诺投资3.5万元可获高额回报。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分三次转账后,李某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并伪造公检法人员电话实施紧急止付威胁,最终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虚构保健品投资项目骗取款项;公司辩称李某仅为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未签订任何协议。双方对李某身份及项目真实性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庭审,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作为证据。公司申请对网站截图真实性进行鉴定,但无法证明李某无履约能力。仲裁员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最终依据《刑法》第266条认定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因证据链存在瑕疵,仅支持2万元本金返还及1万元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中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投资前应核实项目资质及对方身份。遭遇屏幕共享要求需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保存电子证据完整性至关重要。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