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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街头抽奖遭虚假平台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街头抽奖遭虚假平台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平台诈骗,争议金额约3.5万元,案件发生于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商业街参与街头抽奖活动,工作人员冒充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以医疗养老项目为诱饵,要求其下载虚假APP并垫付费用。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向所谓'平台'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无法提现且已失联,遂申请紧急止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申请人存在虚构项目、诱导转账的欺诈行为;被申请人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配合警方冻结账户,拒绝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短信截图及活动现场照片,被申请人仅提供员工离职证明。庭审中被申请人承认曾与张某某有过沟通,但主张其未参与决策。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存在管理疏漏,需承担30%赔偿责任,退回约1.05万元并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救济规定,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平台责任的规制。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活动与线上平台的勾连诈骗,注意核实企业资质与项目真实性。遭遇资金损失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申请紧急止付,同时追究相关方民事责任。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