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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对象诱导投资3.5万元遭诈骗

【标题】婚恋对象诱导投资3.5万元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借贷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对方以婚恋关系为名推荐'高收益理财项目'。李某虚构公司资金监管流程,谎称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多级拆分投资,承诺先垫付本金后返佣。张某某先后转账约3.5万元用于投资,后发现李某实为非法集资团伙成员,资金已用于网络借贷场景的虚假交易。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系自主投资行为,且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交易;张某某则称李某虚构公司资质和资金监管事实,诱导其通过婚恋关系进行转账,要求追缴违法所得。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双方QQ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流水及监控视频证据。公司未能提供资金使用明细及合同文本,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李某多次使用'婚恋对象'身份进行诱导。仲裁委认定存在虚构事实行为,且资金流向与承诺不符。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约3.5万元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虚构事实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依法追缴违法所得;《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证据采信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婚恋诈骗常伪装投资理财形式,需警惕以'高收益'为诱饵的多级拆分资金操作。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