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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遇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诈骗

【标题】学生遭遇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李某。李某以虚拟币投资为幌子,诱导张某某在支付宝进行约3.5万元转账。转账后李某失联,平台未提供有效客服信息,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交易通过支付宝完成属个人行为,否认存在诈骗意图。核心争议在于转账凭证能否证明平台存在过错及是否存在还款意愿。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支付宝转账记录及聊天截图,公司质疑证据真实性。仲裁员调查发现李某提供的公司信息与平台注册信息不符,且交易过程脱离平台监管系统。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客服身份审核不严,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公司返还张某某部分款项共计1.8万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核实对方身份资质,保留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等证据。平台需完善客服身份验证机制,用户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