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某科技虚假平台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虚假平台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投资平台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添加自称是政府工作人员的李某某为好友,对方以高薪招聘为由邀请其加入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稳赚理财'项目。公司要求提供信用卡支付信息并多次索要手机验证码,承诺先垫付资金后返佣。张某某按指示向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用于投资,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经营资质,且所有资金均通过多级账户拆分流转,未产生真实交易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其仅为居间介绍未参与资金流转。双方争议核心在于是否存在真实投资关系及资金去向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对话记录、信用卡支付凭证及资金拆分明细。公司虽否认诈骗,但无法解释资金流向。仲裁员调取银行流水发现多笔转账存在异常分拆特征,且平台注册信息与营业执照不一致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资金拆分行为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高薪招聘+投资理财'组合诈骗模式,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发现异常资金流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完整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