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政府人员诈骗理财员工维权成功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诈骗理财员工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理财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网购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鑫利宝'理财APP,被自称财政局财务人员的客服以'保本理财'为由诱导投资。对方通过伪造政府红头文件冒充公职人员,以'紧急止付'为由要求张某某线下交付约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在未核实平台资质情况下,于2024年6月15日通过ATM机现金交付后,发现该APP已被下架且无真实交易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理财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员工自主操作,且已按约定提供理财方案。双方争议焦点在于:1.涉案APP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质;2.所谓'政府人员'身份是否真实;3.现金交付行为是否属于交易闭环。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注册页面截图、伪造的政府文件、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公司仅能提供部分营销话术录音,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注册信息与虚构政府部门高度重合,且现金交付环节缺乏必要书面协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用政府名义实施诈骗行为,但因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且现金交付未留存收据,酌情判定公司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条款,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对虚假投资理财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严格核实平台备案信息,警惕'公职人员'身份诈骗,现金交易应留存完整凭证。遭遇非法集资时应立即报警并申请支付令,避免超过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