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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中奖骗局诱骗充值追偿成功

【标题】婚恋平台中奖骗局诱骗充值追偿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李姓富商'的男子,对方以中奖领奖为由诱导其通过平台缴纳'保证金'。期间对方多次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并通过线下街面见面活动加深信任。张某某按指示将3.5万元转入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后发现对方实为冒充婚恋对象的诈骗团伙,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及个体经营者构成合同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平台方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已将资金转付给所谓'合作方',否认直接参与诈骗。个体经营者声称仅提供虚拟币通道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通话记录显示存在明显诱导话术,结合资金流向追踪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异常频繁接收大额转账。经质证,平台无法说明虚拟币通道运营主体,个体经营者承认收取费用但称已转给'第三方'。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资金流向进行溯源分析。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监管失职,个体经营者构成诈骗共犯,判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个体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共计返还张某某2.8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刑法》第266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警惕'中奖'等诈骗话术诱导。建议用户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所谓'投资机会',发现异常及时保存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必要时通过资金流向追踪锁定责任主体。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