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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身份骗钱3.5万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身份骗钱3.5万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虚假身份及高收益投资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时,被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以高收益投资项目为诱饵,通过伪造身份信息及虚假宣传手段骗取信任。李某诱导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用于投资,随后以各种理由要求继续转账,最终失联。某科技公司虽封停涉案账号,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及平台运营真实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身份、伪造资质等欺诈行为导致损失,公司则抗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活动且已采取封号措施。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平台聊天记录及李某伪造身份证明材料,公司仅提供平台协议条款。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及平台管理责任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并承担50%平台运营风险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以虚假宣传实施欺诈的民事责任;《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经营者虚假宣传的规制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审核义务,求职者应警惕高收益骗局,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向对公账户转账至不可控账户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