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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专员骗投资用户转账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专员骗投资用户转账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的身份冒充及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诱饵,声称可快速审批贷款并推荐'高收益投资',诱导张某某通过电话联系后,以缴纳保证金、支付手续费等名义要求其通过微信扫码转账。在持续三周的虚假承诺中,张某某累计向李某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该APP因涉嫌假药推广被强制下架,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审核用户资质导致被冒充贷款专员诈骗;公司辩称已按用户协议履行告知义务,且诈骗行为由第三方实施。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应对李某的身份冒充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下架公告;公司出示了用户注册协议和风控管理制度。经调查发现,平台未对李某的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且客服在接到投诉后未及时启动紧急止付程序,关键证据链形成完整闭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审核失职,需对张某某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责令公司返还1.05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1条平台审核义务要求,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侵权责任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平台运营方应建立更严格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核实所谓'专员'资质。发现资金异常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报警,保存好电子聊天记录等证据。本案警示:网络交友需谨慎,涉及金钱往来必须通过正规渠道验证,切勿轻信'急用钱'等话术诱导转账。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