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冒充贷款专员骗3.5万元案
【标题】学生被冒充贷款专员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商圈被自称贷款专员的人员以丢包分钱方式引诱,对方通过微信冒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谎称可提供教育培训贷款服务,要求张某某先垫付3.5万元课程费用后承诺返佣。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款项后,发现对方通过虚假网站截图伪造培训协议,并将资金转入多个关联账户快速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贷款专员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纠纷,称张某某主动要求垫付费用且未签订正式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网站截图、信用卡消费凭证及资金流向证明,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确认电子数据完整性后,认定存在虚构身份及资金非法占有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民事诉讼法》第63条确认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合法性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专业人员实施的教育培训骗局,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资质,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必要时可申请冻结涉案网站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