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止付窗口精准荐股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错过止付窗口精准荐股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张某某任职财务岗位期间遭遇荐股诈骗,主张公司担责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短信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推送的'内幕消息',对方伪装成金融客服诱导其投资股票。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张某某使用信用卡向该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用于理财。后发现账户异常无法提现,试图通过银行流水追查时已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时限,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个人操作失误,且未发现员工与诈骗行为存在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诈骗短信截图、信用卡交易记录及银行流水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证明,未举证员工行为与诈骗活动无关。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及异常交易时段,认定存在职务行为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因诈骗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8万元,其余损失因超过止付时限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分析启示】建议企业完善内部资金监管流程,员工发现异常交易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电子证据。对于因个人原因错过止付时限的损失,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