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老年人被冒充婚恋对象骗取3.5万元

老年人被冒充婚恋对象骗取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婚恋对象骗取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医疗服务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性质为民事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市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医疗养生顾问'的李某。对方以提供高端养老服务为名,虚构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健康管理中心资质,声称可代购特效药并承诺返佣。通过线下见面签订合同协议,诱导张某某使用银行卡转账2万元购买'保健服务',后又以培训费名义要求扫码支付1.5万元。李某在收取款项后失联,该公司APP已于2024年5月被下架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已提供部分服务,要求按合同约定扣除合理费用。双方对合同效力及款项性质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APP下架公告、银行流水及聊天记录,确认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公司未能提供员工授权证明及服务履行证据,张某某提交的合同落款处公司公章经鉴定为伪造。仲裁员组织双方进行证据比对,确认交易全程脱离平台监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3.5万元款项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禁止虚假投资理财宣传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婚恋+养老'复合型诈骗,应核实机构资质与人员身份。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冻结相关账户,保留转账凭证与聊天记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证据保全。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