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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虚假养老服务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养老服务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72岁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养老服务名义诱导至虚假APP进行第三方支付,产生约3.5万元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看到'医疗养老项目负责人'招聘信息,对方要求下载'康护通'APP并缴纳保证金。期间冒充公检法人员致电张某某,称其账户涉及洗钱需配合调查,诱导其通过平台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APP截图显示该平台存在大量老年人用户,但实际已因涉嫌诈骗被下架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服务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招聘信息,未参与后续资金往来,且APP运营方已注销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要求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招聘平台截图、APP界面证据及转账凭证。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其非诈骗主体,也未说明APP运营方资质。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记录与APP备案信息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不足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分析启示】养老服务类诈骗多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实施,求职时应核实平台资质与APP备案信息。遭遇身份冒充需保留通讯记录与转账凭证,第三方支付平台可协助冻结可疑账户。本案提示:对'要求下载APP'等异常要求要提高警惕,及时通过12337举报平台维权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