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币诈骗案:张某某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假币诈骗案:张某某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接触,因征信修复骗局遭遇假币调包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微信后,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支付3.5万元服务费。张某某按指示至线下街面交付现金时,发现收到的百元假币。经调查,该客服冒充公司高管并虚构教育培训项目,通过微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诱导下载虚假APP,导致张某某未能及时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并冒充领导实施诈骗;公司辩称款项系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且已通过微信支付完成交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现金交付监控录像及假币鉴定报告,公司仅提供员工通讯记录。经质证,客服使用公司名义诱导转账的行为被认定为职务犯罪,平台未尽审核义务成为关键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诈骗行为成立,责令公司全额赔偿损失并承担平台监管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1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发现冒充熟人诈骗应立即冻结账户。公民遇征信修复骗局要警惕假币调包手法,保留支付凭证和通讯记录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