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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取虚拟币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取虚拟币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遭遇电信诈骗,涉事APP已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APP上结识自称某单位领导的李某某。对方以医保报销政策为诱饵,称其符合医疗养老补助条件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购买虚拟币后,按指示分三次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APP系非法平台,且李某某身份造假,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李某某骗取3.5万元虚拟币,要求全额返还;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未直接参与诈骗,且APP已下架无法提供资金流向信息

【仲裁过程】仲裁委要求双方提交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平台合规性。经电子证据鉴定,确认张某某与李某某的虚假交易记录,但因虚拟币交易链路复杂,无法完全追溯资金去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提供平台运营期间资金流向信息,张某某需承担部分举证责任并配合警方调查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及《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易成诈骗温床,需警惕冒充公职人员话术。虚拟币交易应保留完整转账凭证,发现平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企业需对合作平台资质进行严格审查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