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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养老投资被骗3.5万元仲裁获赔

【标题】张某某养老投资被骗3.5万元仲裁获赔

【基本信息】投资者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养老服务项目产生纠纷,案由为涉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的'医疗养老综合体'项目投资约3.5万元。该公司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通过微信群推广虚假养老床位预定方案,要求投资人扫描二维码转账。张某某在缴纳投资款后,发现该公司实际未开展医疗养老业务,且资金流向境外账户。办案机关调取监控显示,公司员工多次线下接触投资人并索要手机验证码,后涉案企业被市场监管部门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称系商业投资行为,认为张某某未核实项目真实性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虚假宣传截图及监控视频;公司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审查,公司宣传材料中医疗养老场景系伪造,且存在身份冒充行为。仲裁委要求公司解释资金跨境流转原因,但未收到合理说明

【仲裁结果】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48条,认定公司构成诈骗罪,判决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名义的非法集资陷阱,投资前应核实资质、查验合同条款,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本案中二维码收款与验证码索取行为构成关键证据,提示投资者需注意账户安全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