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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遇婚恋平台冒充政府骗钱

【标题】待业人员遇婚恋平台冒充政府骗钱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联系,后被以医保报销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市医保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能办理医疗养老报销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3000元'手续费'。张某某通过平台视频通话确认'身份'后,按指示将约3.5万元转入'安全账户'。后李某某要求张某某线下见面并配合屏幕共享操作,张某某发现对方实际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遂报警。警方查明该平台存在资金多级拆分操作,且李某某无任何政府工作背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政府工作人员骗取款项,要求全额返还;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平台用户自主行为,公司未参与诈骗,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平台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及转账凭证。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调取平台用户信息,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某身份。仲裁庭认定平台存在监管失职,且资金流向显示多级拆分特征,结合线下见面场景及屏幕共享要求,采信张某某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损失金额的80%,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实施民事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实名认证与身份核查,用户需警惕'安全账户'等话术陷阱。发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时,应及时保存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向平台及公安机关双重维权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