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高息理财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高息理财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承诺年化收益率达30%。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添加李某为好友后,对方以公司项目为由诱导其通过社交平台点击非法链接缴纳约3.5万元保证金。期间李某多次冒充领导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后因无法提现发现被骗,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断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高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个人行为,且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转账,不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李某的社交平台聊天记录,发现李某使用公司名义但未提供真实营业执照。公司虽提交了支付凭证,但无法证明资金用途及李某授权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本金,剩余部分因未及时报案及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第179条,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高收益理财陷阱,核实对方身份及公司资质。遭遇要求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时应立即终止并报警,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