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被虚假医疗养老平台诈骗3.5万元

张某某被虚假医疗养老平台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医疗养老平台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个体经营者)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医疗养老投资诈骗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银行客服的电话,称其符合医疗养老项目投资资格。对方诱导下载虚假投资APP,谎称平台为正规金融机构,承诺年化收益达25%。在要求屏幕共享验证身份后,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至虚拟币通道,后发现平台系伪造,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平台资质、伪造金融机构身份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投资,且已提供所谓'项目资料',不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通话记录、APP后台数据及转账凭证,发现公司注册信息虚假。张某某提交的支付截图显示资金流向异常虚拟币账户,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依据电子数据鉴定报告确认存在虚构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投资款并赔偿损失,同时认定张某某未尽审慎义务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非法冒用身份实施诈骗

【分析启示】投资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高收益诱惑;发现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应立即终止操作;保存通话记录、屏幕共享截图等电子证据至关重要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