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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扫码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扫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诈骗纠纷向仲裁委提出申诉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王某。对方以可垫付网贷为诱饵,要求其先通过平台借款约3.5万元并提现至指定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王某以返佣名义要求其转账,期间多次通过微信发送虚假合同截图。后王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未收到任何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虚构贷款业务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与王某无劳动关系,且未授权其开展网贷业务,认为张某某操作存在自主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通讯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张某某出示与王某的聊天记录及银行流水,证明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公司质疑资金流向真实性,申请对转账记录进行笔迹鉴定。经核查,王某使用公司名义注册账号但无实际业务资质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王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判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0条表见代理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审核,遭遇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业务,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发现诈骗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