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索赔
【标题】学生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在线贷款服务,本案为民事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添加自称医保局工作人员的账号,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要求缴纳贷款保证金。通过视频通话要求屏幕共享后,诱导其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已下架,遂申请紧急止付但未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存在诱导充值、伪造政府资质等诈骗行为;被申请人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活动且APP已下架无法追查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转账事实,审查社交平台聊天记录发现对方使用公职人员头像,结合APP下架时间线认定被申请人存在审核失职。被申请人未能证明已尽平台监管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贷款保证金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申请人承担部分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核实资质时应要求查验官方认证。平台方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冻结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