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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假币诈骗致张某某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假币诈骗致张某某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拟币转账及假币调包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监管局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内部渠道可获取政府补贴'为由,诱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投资账户。通过线下街面见面,李某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保证金办理'补贴资格',并谎称需通过虚拟币转账完成资金闭环。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账户被注销且无法提现,李某则以'假币调包'方式伪造政府批文,导致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3.5万元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未直接参与资金流转,否认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假币实物。公司方质疑证据真实性,但未提交反驳证据。仲裁员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且虚拟币交易路径与公司系统无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责任,确认李某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行为构成诈骗,但因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酌减赔偿金额至2.8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欺诈赔偿的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婚恋平台中的资金诈骗陷阱,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至关重要。建议对自称公职人员的陌生人保持警惕,投资前核实平台资质,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通话记录等证据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