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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婚恋对象骗取验证码致3.5万元损失案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骗取验证码致3.5万元损失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虚假征信修复服务及非法获取用户信息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交友活动中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对方以可办理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期间通过电话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最终导致约3.5万元投资款被转至对公账户。APP于2024年8月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平台下架,张某某留存有完整通话记录及转账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诱导泄露个人信息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实际操作由第三方完成,且用户主动提供验证码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APP备案信息及平台后台数据,审查通话记录显示李某使用公司客服话术诱导用户。公司虽提交了用户协议文本,但未能证明已尽到充分告知义务。仲裁委重点核查了对公账户资金流向及APP下架时间与用户损失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约2.45万元投资款并赔偿维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经营者告知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用户信息保护义务,投资者需警惕婚恋场景中的金融诈骗。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通话截图等电子证据,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与民事维权双途径主张权利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