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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虚假婚恋APP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婚恋APP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28岁)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的男子李某,后对方以投资理财为由诱导其使用虚假APP进行操作。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软件结识冒充企业主的李某。李某以'征信修复'为噱头,谎称公司有正规贷款业务,诱导张某某下载名为'财富通'的虚假APP。通过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和多次索取验证码,李某指导张某某将约3.5万元网贷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后APP被平台封停,张某某发现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及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追回资金;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已配合平台下架APP,不承担民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APP下架通知及银行流水,确认涉案APP与公司无实质关联。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流向合法性,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聊天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欺诈性合同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平台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征信修复'话术陷阱,发现虚假APP应立即终止操作并保留证据。平台方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企业主应核实合作方资质,避免卷入非法金融活动。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