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遇冒充贷款专员诈骗损失
【标题】网购用户遭遇冒充贷款专员诈骗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收到自称是贷款审批通过的短信。对方以需支付保证金为由,要求点击陌生链接进行操作,最终导致其账户被冻结并损失约3.5万元。张某某称该链接来自贷款专员,但平台显示为第三方APP截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诱导点击链接行为,公司则称仅提供平台服务且已尽到警示义务。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对诈骗行为负有监管责任及张某某是否存在还款意愿。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电商平台后台数据,核实APP截图来源。通过分析张某某与客服的聊天记录,发现其多次询问贷款流程且未核实链接真实性。公司提交了风险提示规则截图,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对张某某进行个性化警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需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链接真实性亦存在过错。
【法律依据】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及《电子商务法》第38条,经营者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并防止平台被用于实施欺诈行为。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加强链接审核机制,用户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遭遇账户冻结时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避免点击非正规渠道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