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冒充客服诈骗虚拟币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被冒充客服诈骗虚拟币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因网络购物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购物平台购买电子产品时,被自称平台客服的人员添加好友。对方谎称其贷款审批通过可获高额返利,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进行虚拟币投资。在要求屏幕共享验证账户后,张某某通过该公司的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系伪造,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未及时保存关键证据导致追查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资质、非法占有目的的诈骗行为;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导致损失,且未签订书面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页面截图等证据,认定公司存在伪造资质行为。公司未能出示有效反证,且未就虚拟币投资风险进行充分提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投资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虚假投资平台规制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贷款返利'话术陷阱。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及时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个人投资前务必确认平台合法备案信息,避免陷入虚拟币诈骗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