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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扫码转账3.5万平台担责

【标题】求职者扫码转账3.5万平台担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平台应聘征信修复岗位,因平台虚假宣传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上看到'征信修复专员'职位广告,宣称可快速提升征信分数且无风险。平台客服冒充金融机构人员,以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扫码转账。转账后对方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平台并无实际业务资质,且资金被迅速转至个人账户。经调取平台信息确认,公司明知该职位为虚构仍持续推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职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尽审核义务,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岗位审核记录,但未予出示。张某某提交了第三方支付凭证、平台对话截图及通话记录。公司虽否认员工权限,但无法解释为何能调取平台内部信息用于诈骗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3万元并赔偿1.5万元损失,认定其存在未尽审核义务的过错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工责任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岗位真实性,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平台需完善资质审核机制,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强化异常交易监测。遭遇诈骗应及时保留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责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