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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投资诈骗虚拟币未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投资诈骗虚拟币未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平台遭遇诈骗纠纷,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教育培训项目'为由,诱导其下载虚假投资平台APP,谎称可协助注销网贷账户提升征信。李某通过QQ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逐步引导张某某向虚拟币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平台系伪造,立即报警但已错过紧急止付窗口,仅能提供银行流水及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李某虚构的'投资老师'身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个人行为,且无法证明存在真实交易,主张公司无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QQ聊天记录中李某虚构专业资质、诱导转账过程,结合银行流水显示的异常转账时段,确认资金流向。公司未能提供交易真实性证据,张某某提交的证据链形成完整闭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投资老师实施诈骗,公司因未尽到监管义务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资金安全提示,警惕虚拟币诈骗新型犯罪手段。遭遇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支付令,避免错过止付时效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