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医保诈骗被索赔
【标题】张某某遭遇医保诈骗被索赔
【基本信息】本案为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涉嫌医疗养老诈骗被追责。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短信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推送的'医疗养老投资'广告,对方自称投资老师,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诱导其点击链接。张某某按指示通过二维码向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投资平台并无实际业务,且无法通过医保报销相关费用。因未及时保存完整证据,导致报案延误。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合同且操作存在过错;张某某则认为公司通过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返还投资款并赔偿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二维码收款记录及平台异常运营证据。公司虽否认诈骗行为,但无法解释短信来源及资金流向。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及第三方平台数据,确认公司存在诱导性营销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民事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保存关键证据,酌情判定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遇可疑情况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重要交易需保留完整通讯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被骗后及时报警并收集证据,避免因拖延导致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