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遭冒充客服诈骗支付宝3.5万元
【标题】老年人遭冒充客服诈骗支付宝3.5万元
【基本信息】本案为诈骗纠纷案,张某某系72岁退休老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平台运营方。争议源于张某某在网购平台遭遇诈骗,导致3.5万元款项通过支付宝转入他人账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价值1.2万元的保健品,平台客服以医保报销为由要求其下载'XX理赔通'APP并提供支付宝验证码。在冒充客服人员的诱导下,张某某通过线下见面方式向对方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经核实,该APP为虚假平台,且对方未提供任何合同协议,公司也未参与实际履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未核实客服身份即要求转账;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张某某主动下载APP并提供验证码,应自行承担风险。双方对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及公司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服'的通话录音、APP界面截图及支付宝转账凭证。公司对电子数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员现场演示了电子数据固定操作流程,确认张某某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尽到身份核实义务的过错,且未能证明其具有履约能力,判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建议老年群体网购时核实客服身份,切勿轻信'退款理赔'话术。平台方应完善身份认证机制,避免因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损失。如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注意72小时紧急止付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