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婚恋交友中遭遇贷款诈骗被追缴
【标题】学生婚恋交友中遭遇贷款诈骗被追缴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平台运营企业。本案系因婚恋交友场景中遭遇冒充贷款专员的诈骗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结识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以可帮助注销网贷账户、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并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诈骗分子,但因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导致资金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未尽平台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分子利用其平台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被申请人则辩称李某行为属于个人诈骗,与公司无关且已履行平台监管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截图等电子证据。被申请人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承认李某曾使用公司关联账号进行私聊。仲裁委依职权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未有效识别诈骗分子身份,对用户身份审核存在重大过失,判决公司承担30%责任并返还部分款项,剩余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6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4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征信修复骗局,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验证,用户遭遇诈骗后需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冻结账户,避免错过止付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