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冒充公职人员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冒充公职人员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拟币投资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政府项目投资顾问'职位,对方以'虚拟币理财项目'为由承诺月收益20%,要求先缴纳3.5万元保证金。期间对方使用伪造的政府工作证及虚假项目资料,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转账,后以'系统升级''资金冻结'等理由拒绝提现,资金流向显示转入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协议,保证金用于项目启动,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招聘平台对话记录、第三方支付流水及现场监控视频,确认公司人员使用虚假身份进行招揽。公司未能提供项目真实性证据及资金使用明细,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使用公职人员称呼并承诺收益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构成诈骗罪,应全额返还张某某投资款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政府项目''高收益理财'等话术陷阱,投资前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遭遇提现受阻时,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继续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