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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虚拟币诈骗要求退款被支持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拟币诈骗要求退款被支持

【基本信息】投资者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拟币投资纠纷产生争议,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接触自称金融顾问的人员,被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拟币交易软件。对方以'公检法联合办案'为由,要求其将3.5万元投资款转入指定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并承诺可办理退款理赔。张某某按指示通过银行卡转账操作,后发现平台无法登录且资金无法追回,遂向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存在资金多级拆分的非法占有目的;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未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银行流水及QQ聊天记录,发现转账前后存在异常资金流转。公司未能提供交易凭证及用户身份核实记录,张某某提供的通话录音显示对方使用伪造警号实施威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公检法身份、伪造资金清算流程的欺诈行为,裁决返还投资款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2条,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分析启示】投资者应警惕'公检法'身份诈骗,核实平台资质。遭遇资金异常流转时应立即保留证据,避免自行脱离平台交易导致证据灭失。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