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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虚假养老平台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虚假养老平台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养老服务项目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遭受诈骗损失约3.5万元,公司否认违法性。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养老服务顾问'岗位,面试时对方称可提供医疗养老资源对接服务。入职后,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名要求张某某先垫付3.5万元培训费,并承诺三个月后返还。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后,发现公司提供的所谓养老平台系伪造,且资金已快速转出。期间曾多次通过短信催促返款,但对方始终未予回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服务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业务为正常合作模式,转账行为系双方自愿且未签订合同,不构成刑事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银行转账记录、聊天短信截图等证据。公司虽否认诈骗,但无法说明资金去向及业务真实性。仲裁员要求公司对项目资质进行说明,其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养老平台实施诈骗,裁决其返还张某某3.5万元损失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高龄群体需警惕'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复合骗局,务必核实机构资质及业务真实性。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完整证据链,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