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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冒充官员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官员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电商平台投资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养老理财产品时,被自称某部门领导的账号添加好友。对方以'国家专项扶持医疗养老项目'为由,承诺年化收益达24%,要求其先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视频通话确认'身份'后,按指示将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该账户系空壳公司账户。期间对方要求其进行贷款征信操作并刷流水,通过屏幕共享控制其手机完成转账,后迅速转移资金消失。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对方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追缴损失;被申请人称系正常投资合作,主张张某某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确认对方使用伪造证件实施冒充。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流转合法性,申请人提供的屏幕共享截图及流水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全部投资款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身份伪装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医疗为名的虚假投资,核实政府项目需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身份冒充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屏幕共享记录作为关键证据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