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遇虚假医疗诈骗要求赔偿
【标题】待业人员遇虚假医疗诈骗要求赔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服务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发生于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医疗养老服务岗位,被自称公司高管的陌生电话联系。对方以'中奖领取医疗补助'为由要求其下载虚假医疗App并进行屏幕共享,随后以'项目保证金'名义通过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App系诈骗软件,资金已被转移,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尽审核义务,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及时终止合作,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招聘平台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及转账凭证,发现公司客服曾引导求职者操作虚假App,但未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张某某未能提供直接证据证明公司明知诈骗仍参与,但平台审核漏洞被认定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转账金额的70%并赔偿维权费用,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制。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招聘平台资质及岗位真实性,警惕'中奖''保证金'等话术。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防范诈骗风险。电子数据固定是维权关键证据,建议及时保存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