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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扫码付款遭诈骗案

【标题】待业人员扫码付款遭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职位,后被冒充投资导师的QQ账号诱导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网站投递简历后,收到自称公司投资顾问的QQ账号私信。对方以'内部渠道可获取高额回报'为由,要求其通过二维码支付约3.5万元作为'投资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完成现金交付后,发现该QQ账号频繁更换头像且无法联系,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该公司实际并无金融业务资质,涉案资金通过多个第三方账户快速转移,最终流向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投资机会的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该QQ账号为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已配合提供部分银行流水记录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结合公安机关冻结的第三方账户信息,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求职者参与非法集资的行为。公司虽提交了部分财务凭证,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合理性,且未能证明已尽到招聘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万元,剩余1.5万元因证据链不完整无法追偿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以投资为名的招聘骗局,核实企业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与经营范围。对于要求扫码付款的事项,应通过官方渠道确认真实性。企业需完善招聘审核流程,防范利用求职者信任实施诈骗的行为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