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街头抽奖被骗3.5万元
【标题】求职者街头抽奖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涉嫌虚构政府项目诈骗案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商圈街头抽奖活动中,被自称人社局工作人员的男子以'政府养老项目投资'为由邀请至该公司面试。对方承诺年化收益达30%,要求其通过电商平台购买虚拟币并转账至指定账户。公司员工王某(化名)全程扮演政府官员角色,伪造文件证明项目真实性。张某某在未签订任何合同情况下,分三次向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系虚构的'智慧养老'项目,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政府人员虚构投资项目,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自愿参与商业活动,且已通过电商平台完成资金交付,不存在违法情形
【仲裁过程】仲裁委要求双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提供的所谓项目文件经鉴定系伪造,而张某某能出示与王某的通话录音及电商平台交易记录。仲裁庭认定公司存在冒用身份、虚构投资项目的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合同,部分证据链存在瑕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核实所谓'政府项目'真实性。参与街头活动需提高防范意识,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虚假身份进行欺诈性交易,劳动者应注意签订书面协议留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