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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虚拟币投资损失难追

【标题】学生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虚拟币投资损失难追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生,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时遭遇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求职网站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区块链项目招聘广告,通过客服添加企业微信后被要求缴纳虚拟币投资保证金。对方以'内部渠道'为由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和银行卡信息,张某某先后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直至2024年某月某日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立即前往公安机关报案,但账户已被转移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尽审核义务,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已明确声明投资风险由个人承担,且无法核实具体诈骗人员身份。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招聘人员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公司仅提供招聘广告截图。仲裁员多次要求公司说明账户异常处理流程,但未获有效回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审核失职,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证据链不完整,酌情支持其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投资为名的诈骗手段。发现账户异常需第一时间冻结并报警,避免因拖延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