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保健品诈骗案提现受阻遭索赔
【标题】张某某保健品诈骗案提现受阻遭索赔
【基本信息】退休人员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保健品销售产生纠纷,公司涉嫌通过虚假养老项目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电话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冒充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称可提供医疗养老服务。张某某被要求缴纳3.5万元会员费,通过微信群内二维码分三次转账。后公司以资金跨境流转为由拒绝提现,且在聊天记录中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发现公司官网无法访问,联系人员失联,遂向劳动部门投诉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正常保健品销售业务,称资金已用于跨境投资且交易记录已销毁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公司员工多次使用'医疗养老项目'话术诱导充值。公司未能提供对应服务证明及资金流向明细,且承认曾要求提供验证码。仲裁员依据《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存在非法占有故意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保健品诈骗陷阱,核实企业资质时注意查验是否具备养老机构经营许可。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报警,保留所有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