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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骗取转账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骗取转账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以帮助注销网贷账户、提升征信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平台私下转账3.5万元。期间伪造教育培训场景,谎称需支付课程费用才能完成贷款流程,通过银行卡转账和微信支付记录实施诈骗,资金最终流向个人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财务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与李某无雇佣关系,否认涉案资金流向关联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资金流向追踪报告,确认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在婚恋平台实施诈骗。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或存在其他免责事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款项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身份的贷款诈骗,发现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身份认证管理,避免因第三方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