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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骗局骗3.5万元遭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骗局骗3.5万元遭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案由为婚恋平台遭遇身份欺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添加名为'李明'的用户后,被对方以'海外培训项目'为由诱导添加微信。对方声称需先垫付3.5万元培训费才能获得返佣机会,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收取款项后,立即要求张某某转账至境外账户。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平台运营方,在发现异常后封停涉案账号,但未及时冻结资金,导致张某某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和未履行审核义务,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平台,交易系个人行为,且已采取封停措施,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管理流程文件。张某某提交了6次二维码收款记录和对方失联证据,公司仅提供账号封停记录。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对用户身份的真实性审核义务及资金监管措施。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退回1.05万元款项,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主张追偿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冻结资金。受害人应留存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通过民事诉讼追偿。平台方在履行审核义务时应建立资金流向监控系统,避免沦为诈骗工具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