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受害者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受害者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化解婚恋危机需付费消灾'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平台二维码转账共计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冒充身份的诈骗分子,且平台注册账号存在频繁异常登录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李某身份导致损失,要求全额退款;平台辩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主张免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账号存在17次异常登录记录,结合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线下见面监控视频,认定平台存在审核失职。李某经传唤未出庭说明情况,平台亦未能出示有效风控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先行赔付2.8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安机关追查李某个人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需留存所有沟通证据。遭遇类似欺诈可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向平台主张权利,但需注意举证责任分配。